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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盤點】典型地區NFT監管態度

9月16日,白宮發布《負責任開發數字資產綜合框架》,指出將評估NFT等數字資產的非法融資風險以識別美國法律製度中的不足之處。隨著NFT數字資產應用的普及,其監管面臨的不確定性也引起了世界各國的重視。為了解NFT可能帶來的法規挑戰以及當前各國的監管態度,本文選取了美國、歐盟、日本和韓國四個代表性地區對相關現狀進行梳理。

美國:全面評估NFT影響,多方協同推進政策完善

美國國會研究服務處於今年7月發布了一份關於NFT的報告,從消費者保護、知識產權、金融監管、環境影響和隱私保護五個方面分析了NFT帶來的影響並對國會未來工作考慮提出建議,其中消費者保護與金融監管也是《負責任開發數字資產綜合框架》以及今年3月拜登所簽署《關於確保負責任地發展數字資產的行政命令》的重點關註領域。

同時,美國財政部、證券交易委員會等部門積極響應NFT相關問題,國會成員也在推動法規完善。財政部今年2月發布了一份研究報告指出NFT交易市場存在洗錢風險並提出信息共享等預防洗錢活動的建議,證券交易委員會在今年3月被曝正在對NFT生產者和相關交易所進行審查,司法部於今年年初處理了一起涉案金額高達110萬美元的NFT詐騙與洗錢案件。兩黨議員今年共同提交了《負責任的金融創新法案》,希望將數字藏品和其他獨一無二的數字資產交易排除在商品期貨交易委員會管轄範圍之外。

歐盟:關註NFT金融屬性,反洗錢法律或迎來修改

歐盟層面,NFT的法規問題尚處於討論當中,監管加密資產的《加密資產市場規定》也尚未生效。歐盟區塊鏈觀察與論壇發布的《NFT – Legal Token Classification》報告對相關問題進行了討論,認為NFT涉及的法規包括《加密資產市場規定》《金融工具市場指令》以及成員國的證券法和支付工具法,其中可拆分NFT可能適用《加密資產市場規定》或因符合金融工具的定義而受到《金融工具市場指令》的管轄。

此外,歐洲議會的一名議員於2022年7月提交了有關歐盟反洗錢法律的修改議案,擬將NFT交易平臺納入監管範圍。

日本:法律尚無特別規定,行業協會前瞻分析相關影響

雖然日本法律尚未對NFT相關問題專門作出規定,但是日本加密資產商務協會、區塊鏈內容協會早在2021年4月和2020年2月就發布了指導性文件分析NFT可能涉及的法律問題並在後續進行更新。

兩個協會均認為NFT存在屬於《資金結算法》與《金融商品交易法》監管範圍的可能,其中日本加密資產商務協會提出兩方面考量,認為如果NFT不涉及收益分配、不具備支付等經濟功能則不太可能涉及上述兩個法律的規定。兩個協會均提到的潛在問題還包括《贈品表示法》相關問題以及賭博問題:《贈品表示法》旨在防範不當標示與誇張的贈品,當NFT被作為贈品時可能有所涉及;當遊戲中的NFT應用不當,則可能構成賭博。

此外,日本加密資產商務協會還對知識產權相關問題作出了特別提示,指出發布和銷售NFT不等同於對應數字內容的權利已獲得許可或版權本身已被轉讓。

韓國:法律定性或受用途影響,合規風險與金融屬性正相關

韓國法規對NFT的一個爭議點在於其是否屬於《特定金融交易信息法》中定義的「虛擬資產」。2021年11月時韓國金融服務委員會表示NFT不屬於受監管的虛擬資產,但隨後又表示將把NFT作為虛擬資產進行征稅。韓國金融研究院給韓國金融服務委員會的《NFT特征與監管手段》報告則指出,NFT作為支付或投資手段時可以被當作虛擬資產。

NFT在韓國也可能因為具備證券屬性而受到監管,韓國也存在將基於區塊鏈的藝術品聯合購買行為定性為投資的案例。韓國的Shinhan銀行與Soeul Auction Blue在2021年1月曾合作推出聯合購買藝術品的平臺SOTWO。該平臺上,每個藝術品的總價值被均等拆分並標價1000韓元一份,當聯合購買方進行購買後,他們的權屬信息會被記錄上鏈,並在藝術品被再次出售後對利潤進行分成。該項目由於被金融監管機構認定為證券而面臨監管障礙,被迫於同年7月終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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