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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求店舖存客戶 Wi-Fi 紀錄 泰國新例惹監控爭議

泰國政府近日頒佈新例,要求咖啡店或網吧追蹤並儲存顧客使用 Wi-Fi 的瀏覽紀錄最少90日,以便政府識別和追蹤違法的互聯網用戶身份。

泰國電子經濟和社會部長布提蓬早前根據《電腦犯罪法》第26條,要求咖啡店、網吧執行上述指令,否則會受到懲罰;更指8月啟用的「假新聞中心」會利用這些數據來監測和追蹤「虛假和不恰當」的報導,但他未有明言到底經營者只需保留數據使用紀錄,還是要追蹤實質數據和到訪過的網站。

不過單是紀錄瀏覽數據此一做法,已引起公眾爭議,認為是打壓政治異己和言論自由、侵犯人權;不少商戶亦因為此措施會增加經營成本而感不滿,只因要符合要求,除了店家要額外購買伺服器儲存數據,顧客亦要在登錄時提供額外個人資料,難免令其感煩擾。對此,數碼經濟及社會部則建議,店方若憂慮儲存數據的成本,可改為保留紙本紀錄。

民間組織「泰國網民」(Thai Netizen)成員阿席特表示,將爭取支持,推動在國會的電訊、數碼經濟和社會委員會修改《電腦罪行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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